自那次以後,父母雖待我甚好,然在飲食方面,我總是依他的喜好來準備食物。他若在外風流,那些年倒也未影響其工作,事業頗為順利,且深受單位領導器重,不斷升職。隨著職位攀升,他竟開始覺得我的工作有些失體面。
偶爾,他會帶朋友回家用餐。自從與他結婚後,我確實對他照料得無微不至。在家庭中,他仿若國王,家中諸般布置及我的衣物、喜酒等費用皆由他承擔。雖家中有人對此略有微詞,他卻安撫我說:“此乃我應盡之責。”
婚後生活的點滴
每次嘉義酒店結婚之後,他來電話總是囑咐我要好生待他。我們成婚時,除母親贈我一枚戒指外,我別無他物。家中雖樣樣俱全,我只需做好自己,在飯店為他們服務即可,就像在高雄兼差時一樣。
家庭分工與責任
- 家中諸般事務,如物件擺設、衣物安排,皆由他負責。
- 喜酒等費用,也由他全權承擔。
- 高雄兼差期間,我亦以服務為主,盡心盡力。